我院拟采购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邀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二、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7000.00元。
三、项目地点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四、总体要求
1.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日(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本;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深度需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并满足相关评审的要求;评审通过后,方视为合格的文件;
3.成果提交满足要求的文本2份;
4.编制单位负责编制并完成评审后提交甲方,报告需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视为合格。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提供近三年来承揽过类似业绩一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提供2023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七)具备包含资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相关要求
响应单位应仔细阅读比选邀请的所有内容,按比选邀请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比选邀请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供应商须按比选邀请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采购方不退还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3)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6)投标价格;(7)响应单位初步编制服务方案。
2.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1)响应单位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响应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价要求:参与供应商需在报价前到我院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本报价含税费、运输费、人工、安装费等所有费用。
八、有意向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7日16: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比选会。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18985760503
邓老师 电话:0854-2468677